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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所谓“股评家”和“大师”,专家在媒体上对股票走势指点江山,变庄私底下却利用“粉丝”(Fans音译,家股追求者、推荐支持者)的股票信任,偷偷把“粉丝”的捞钱钱“转移”到自己口袋里。上海警方近期破获了首例“抢帽子”类操纵证券市场案,专家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变庄
据了解,家股2012年,推荐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朱某觉得自己辛苦拉客户买卖证券赚取佣金的股票收入太低且不稳定,欲寻“发财”之路。捞钱某财经频道一档股评节目发布了招聘股评嘉宾的专家广告,朱某向该频道投出了自己“美化”后的变庄简历,并通过了节目组面试,家股顺利坐上股评节目嘉宾主持的座椅。从此,朱某不仅定期上节目侃侃而谈分析股市大盘及个股,还经常出席一些讲座或见面会,拥有大量“粉丝”。
2013年,朱某已在股民圈中小有名气,也在大量“粉丝”身上发现赚钱的机会。每次参加节目前,朱某会从看好的股票中挑选一只,利用多个证券账户大量买入。他在参加某股评节目直播时,就将自己大量买入的股票向观众推荐。收看该节目的观众,特别是老年观众,听到专家点评,便跟风买入其推荐的股票。
殊不知,股民们眼中的这位“专家”在荐股次日,便获利了结,而“粉丝”还等着股票“会有机会”或“强势上涨”。“朱大师”的“粉丝”中,有人发现跟随“大师”的脚步却总是步步“踏空”,于是向相关部门举报。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报后,经过侦查发现,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担任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期间,实际控制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对多只股票先行买入,于当日或次日在某股评节目中对这些股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造成节目中评价或推荐的多只股票在节目播出后第一个交易日成交量明显放大。之后,朱某再于节目播出后1至2个交易日将所控制的股票全部卖出,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我国法律将“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媒体或者自媒体上对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预测,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定义为“抢帽子”交易,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手法之一。目前,朱某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标签:股评|庄家责任编辑:陈子汉 陈子汉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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