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发表
梁先生在唯品会网购买一双CALSONUSA反绒牛皮休闲男鞋,唯品让他哭笑不得的鞋俩是,收货后发现左脚鞋子竟然有ZARA的品牌品牌字样。ZARA中国官网确认,凑双偿CALSONUSA与他们无任何关系。倍赔自感上当的认欺梁先生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遭拒。昨日在本报介入后,唯品唯品会答应给梁先生三倍赔偿,鞋俩但坚称赔偿不是品牌因为欺诈,而是凑双偿库房发货失误给消费者的经济补偿。
俩品牌同现一只鞋
“仅98元,倍赔抢购市场价600元的认欺CALSONUSA反绒牛皮休闲男鞋……”上周四,梁先生在唯品会网看到这则广告,唯品毫不犹豫地下了单。鞋俩本以为捡到便宜的品牌他,却遇到尴尬事。
梁先生称,鞋子很快送到北京,从外观看,颜色、款式都跟网站上一样,穿上走两步,尺码也合适,可他翻开鞋舌却发现问题。“两只鞋的标牌不一样,右脚是广告中宣传的CALSONUSA,左脚却是ZARA。”梁先生有些不解。
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见到了梁先生的这双鞋,发现两只鞋不仅品牌不同,而且左脚鞋上的两个标牌也互相“打架”,左脚鞋舌内贴有ZARA的标识,鞋底却是CALSONUSA的标识。
网站涉嫌欺诈消费
北京晨报记者就此致电ZARA中国官网客服,客服人员证实,公司从未与CALSONUSA有过合作关系。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雪东律师表示,就算俩公司有合作,也不会一只鞋子上出现两个牌子,“很明显,生产商可能涉及侵权,唯品会网站也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唯品会赔偿不认欺诈
梁先生称,自己周一给唯品会客服打过电话,对方承认库房发货存在问题,表示可以退货,但坚称网站所售均是真品。梁先生依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提出“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遭到拒绝。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致电唯品会客服,高级专员回复称,网站承认库房发货失误,但不承认欺诈消费者,具体解决方案只会和消费者双方解决,不会接受采访。
下午5时,梁先生给北京晨报记者打来电话,称唯品会已答应给他三倍鞋款赔偿,“但他们依然不承认是欺诈,说是因发货失误给我的补偿款”。北京晨报记者再次致电唯品会客服,继续追问为何一只鞋子会出现俩牌子,客服依然让记者等回复,但截至昨晚发稿时,没有任何答复。
标签:calsonusa|zar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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