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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徐慧 记者郑铁峰) 近年来,极速决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办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维权意见,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浙江政裁健全完善“严、省作大、出首快、例展利行同”的明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极速决5月13日,维权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浙江省首例展会发明专利行政裁决。浙江政裁从受理审查、省作证据调查、出首侵权判定到作出裁决,例展利行仅用了16个小时,明专实现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极速维权。极速决这是今年以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产权保护”工程,继作出全省首例展会外观专利行政裁决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优地的又一突破和生动实践。
5月11日,在第21届中国(温岭)鞋服智能产业博览会期间,请求人瑞安市仲大聚氨酯设备有限公司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人称,被请求人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在展会期间未经其许可,正在许诺销售涉案专利侵权产品,侵犯了其“一种鞋底制作设备”(专利号:ZL.201410230057.0)发明专利权。接案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被请求人的展位开展现场调查,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
经现场勘查取证发现,被请求人正在展出一台名为“聚氨酯浇注机”的展品,与请求人涉案发明专利整体无差异。随后,执法人员现场连线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侵权判定工作。
经对比分析和审理查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全部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涉案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据此,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并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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