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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记者12月26日从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生产河南省安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内黄县华豫豆制品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黄豆豆油皮的销售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21.6元、罚款6.6万元的黄豆华豫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2日,豆油豆制安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国抽不合格报告称,皮苯品厂内黄县华豫豆制品厂生产经营的甲酸黄豆豆油皮(生产日期:2022年5月15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检验结论不合格。2022年8月24日,超标当事人提出复检,被处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生产经查,销售该批次食品生产8箱,黄豆华豫每箱36袋,豆油豆制已全部售出,皮苯品厂货值金额921.6元。甲酸当事人的超标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安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防腐剂,主要应用在饮料、调味剂以及腌制食品中,不允许添加于豆制品中,若长期过量食用苯甲酸超标的食品,会对肝脏功能产生损伤。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超限量、超范围添加防腐剂的食品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赵英男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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