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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6日,福建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第16号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报近期,惠和该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晟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品等品安对福建惠和晟食品有限公司、家企龙岩市新罗区粒粒香花生加工厂等5家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业食并列出此次检查发现的全飞问题清单,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行检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查结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福建
福建惠和晟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12项,通报包括未提供使用的惠和消毒剂(75%酒精、次氯酸钠溶液)供货者的晟食许可证;未提供猪肉(生产日期2024.6.23、2024.6.24、品等品安2024.6.25、2024.6.29、2024.6.30)、改性木薯淀粉(生产日期 2023.10.20、2023.11.6)的进货查验记录;未建立腌制间室温(要求2至4℃)的监测记录等。
龙岩市新罗区粒粒香花生加工厂飞行检查问题清单14项,包括距离生产车间卷帘门左右有一养鸡场所,存在污染;未提供原料库花生、糖精钠(批号 20221201)、甜蜜素(批号20221205)、奶味香精(批号 20230418)供货者有效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检验报告);企业使用山泉水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用水,但未经消毒处理,未建立日常监测制度;未能提供近一年食品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查看并与质量负责人(吴某)确认,未有效开展出厂检验等。
漳州市龙海旗本荟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11项,包括提供的“复配乳化增稠剂(生产日期20240104,GM-8030S)”的合格检验报告与“漳州市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记录的Q心麻糬(生产日期 20240406)使用的原料“复配增稠剂(生产日期20240104)”不匹配;未见原料库库存全脂乳粉(生产日期20231218)、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生产日期 20240218)的贮存、保管记录;未能提供电子天平(0.1克)、电子天平(0.01)、干燥箱、培养箱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等。
同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龙海市东园双丰食品厂2家企业飞行检查问题清单,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温馨宁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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