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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

发帖时间:2024-12-23 11:42:11

  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局进境担规范跨境担保项下收支行为,步完保外近日,善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汇管基础上,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国家管理通知》(汇发[2014]29号,以下简称《规定》)。外汇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局进境担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改革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方式。步完保外取消或大幅度简化与跨境担保相关的善跨行政审批,只将“担保履约后新增居民对非居民负债或债权的汇管部分跨境担保”纳入逐笔登记范围。 二是国家管理全面规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根据外汇管理的外汇目标和职责,合理界定跨境担保的局进境担外汇管理范围,将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以付款为担保履约方式、对国际收支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所有类型跨境担保纳入政策调整范围。 三是实现中、外资企业统一待遇。在外保内贷领域,在符合相关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中、外资企业自行签约,并允许在净资产的1倍内办理担保履约,统一并大幅度改善境内中、外资企业的外保内贷政策。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的管理理念,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通过配套制度和监管手段,强调非现场核查和外汇检查,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 五是清理整合法规,提高透明度。《规定》废止了

标签:国家外汇管理局|外资企业|简政放权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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