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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期权做市商制度存争议 期货公司两手准备

发帖时间:2024-12-23 15:46:14

  4月已过半,期货期权期货在业内预期个股期权或率先推出的做市争议准备背景下,目前业界对期权是商制否采用做市商制度引发了一些争议。上证报记者日前从多个途径获悉,度存业内对于做市商制度存在两方面争议:一是公司如果采用做市商制度,谁作为做市主体更为合适?两手二是如果不采用做市商制度,期货公司又将如何面对?期货期权期货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期权是做市争议准备否采用做市商制度要区别对待,不能将个股期权和期货期权一概而论。商制个股期权若采用做市商制度,度存证券公司作为做市主体毋庸置疑;期货期权若采用做市商制度,公司期货公司全资控股的两手风险管理子公司作为做市主体最为合适。

  子公司更合适做市主体

  随着期权推出的期货期权期货脚步逐渐临近,除了IT和控制风险外,做市争议准备期货期权是商制否采用做市商制度,以及谁更适合成为做市主体是各方关注的重点。

  中国国际期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红英表示,个股期权和期货期权要区分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从目前情况来看,个股期权采用做市商制度的可能性较大,但期货期权是否采用还有争议。”个股期权运用做市商制度,证券公司作为做市主体毋庸置疑,因为其现有的自营基础和资金实力更适合,但期货公司就不同了。

  王红英认为,目前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整体偏低,多数公司在2-3亿元左右,其承受资金的风险能力不强;此外,期货公司尚未开展自营业务,这与证券公司相比存在短板。而对于期货公司全资控股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来说:首先,子公司本身就定位在风险管理层面上;其次,子公司作为做市主体可以将市场风险更好地集中起来。“从这两个因素来看,子公司比期货公司更适合成为做市主体。可以预期,一旦子公司成为做市主体,后期期货公司也会加大对子公司的资金和人才投入。”

  南华期货副总经理朱斌表示,“做市商制度不是期权推出的必要条件。”理论上来讲,期货公司最适合作为做市主体,但目前期货公司自营资质尚不具备,可能面临监管条例方面的制约。“如果是第三方机构成为做市主体,风险管理方面又缺乏经验,整体来看,子公司成为做市主体最合适。”

  期货公司“两手准备”

  据记者了解,对于是否采用做市商制度,目前多数期货公司都在做“两手准备”。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不采用做市商制度,期货公司也不会担心市场流动性问题。而其交易机制和规则也或有所修改,这将与国外市场的期权交易机制有所不同。

  “如果期货期权不是做市商制度,那对于期货公司来说就很简单了,只需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即可。”王红英表示,不过,保证金比例和交易规则也会有所修改。“期权是一个很专业的衍生品工具,不设立做市主体需要具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基础才可以。”

  朱斌表示,做市商的主要功能就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即使不采用做市商制度,就目前市场环境来看,公司也不会担心流动性。“期权流动性是监管层和交易所应该考虑的问题。”

  朱斌认为,从其他期权市场投资结构来看,机构和散户的比例是1:1,这样保证了市场的流动性,预期中国期权市场的投资结构也将是这个比例。期权将是行业发展的转折点,对于机构来说也是一个见证性的机遇,未来期权投资是衍生品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应该先推商品期权,然后是指数期权,最后是个股期权,间隔时间在半年左右。”

标签:做市商|期货公司|子公司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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