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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4家网络餐饮企业涉嫌违法被处罚

发帖时间:2024-12-23 12:05:41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法被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宁德深化纪委点题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家网多措并举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线上线下监管,络餐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饮企业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厉查处脏乱差的嫌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处罚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福建法被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宁德10月8日,家网该局通报第二期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典型案例,络餐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引以为戒。饮企业涉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 古香缘食府被罚1.2万元

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在“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嫌违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专项工作中,处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福建法被食品进行多次抽检。经检测,古田县古香缘食府被抽检的虾“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样检验过程及检验结论无异议。

经调查,该食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购进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与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8元,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

使用过期食品调味料 富来汉堡店被罚5万元

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对霞浦县富来汉堡店(网店名称“汉堡状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味料“甜面风味酱”(2021年7月6日生产,保质期为5个月)。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以上过期食品调味料。

富来汉堡店使用过期食品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调味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借用他人外卖平台账号实施混淆行为 吴盛俭被罚万元

柘荣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两起出借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案件时,柘荣县饭管堡小吃店、柘荣县食味佳餐饮店两店经营者陈述吴盛俭(原柘荣县花样年华餐馆经营者,立案时该餐馆营业执照已注销)借用上述两店外卖平台账号在平台上接单,并利用自己线下经营的柘荣县花样年华餐馆冒充他人的名义为顾客供餐。7月29日,柘荣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吴盛俭为增加线上订单量,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25日期间借用柘荣县饭管堡小吃店的外卖平台账号(店名“唇唇欲动.饭管堡”)冒充柘荣县饭管堡小吃店名义在外卖平台上接单,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借用柘荣县食味佳餐饮店的外卖平台账号(店名:食味佳瓦香鸡米饭)冒充柘荣县食味佳餐饮店名义在外卖平台上接单,并利用自己经营的店铺柘荣县花样年华餐馆为顾客供餐。以上借用账号期间利用他人账号共计接单1130单,货值金额2.7179万元,获违法所得8150元。

经调查,吴盛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借用他人外卖平台账号实施混淆行为。吴盛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柘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吴盛俭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50元。

出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味佳餐饮店被罚千元

2022年5月9日,柘荣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柘荣县食味佳餐饮店从事网络经营餐饮服务,但是无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当事人将其外卖平台账号(店名“食味佳瓦香鸡米饭”)连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出借给他人使用。5月27日,柘荣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利用已取得的证照注册外卖平台账号,在其线下实体店铺停业后于2022年4月1日至5月25日期间将账号出借给吴盛俭(原柘荣县花样年华餐馆经营者)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接单。

经调查,柘荣县食味佳餐饮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出借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借外卖平台账号。上述行为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出借外卖平台账号,出借营业执照、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关联性,属同一违法行为,柘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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