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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为有效降低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度农因病返贫的村母程项风险,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2014年起联合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全省14个地市范围内开展 “农村母亲关爱工程”项目,亲关旨在对我省14个地市的爱工农村人口中遭遇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母亲进行资助,以有效缓解她们的目资实际困难。资助范围由起初的助情资助贫困单亲母亲“两癌”(乳腺癌、宫颈癌)逐步扩大为资助患有“六癌”的况报农村困难母亲(广东妇女高发的6种重疾:乳腺癌、宫颈癌、年年胃癌、度农直肠癌、村母程项肺癌、亲关白血病当中的爱工一种或一种以上)。项目在2022年至2023年度审核通过资助了300名母亲,目资拨付资金240万元。助情同时,联合爱心企业向项目资助过368名困难母亲捐赠价值约83万元的爱心物资。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优化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前,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与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就上一年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座谈,梳理和总结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资助流程、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进行分析和调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2022年至2023年度项目放宽了资助条件,即除了优先考虑低保户家庭、单亲母亲、残疾人家庭的母亲外,新增由当地妇联评估提交特殊个案申请。同时,统一了资助标准,即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资助困难母亲8000元,项目实施流程的优化,缩短了审核时间,避免了过往审核患病程度不清晰而无法确定资助金额的情况,也让更多的患者有机会获得资助。
(二)下沉至基层妇联进行宣传
由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与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上报2022年“农村母亲关爱工程”项目申请资料的通知》,下沉至14个地市村委或基层妇联进行摸底和宣传,动员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患病母亲填报申请资料,申请资助。
(三)项目资助情况
项目对韶关、清远、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云浮、肇庆、阳江、茂名、湛江、汕头、惠州共14个地市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遭遇重大疾病的母亲(主要是广东妇女高发重疾的前6种:乳腺癌、子宫癌、胃癌、直肠癌、肺癌、白血病当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进行资助。项目实施期内,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分4批次共提交535份母亲申请资料,经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资助了300名母亲,拨付资金240万元。
同时,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联合海王集团开展“关爱农村母亲 健康暖心行动”活动,慰问共梅州、河源、惠州、揭阳、潮州5个市以往受资助368名困难母亲,捐赠价值约83万元的爱心物资。物资由受助地县(市)妇联负责签收和发放。
(四)各地市资助情况
各地市资助情况列表
项目实施过程中,梅州、河源、茂名三地市申报人数较多,审核通过确定资助人数分别是:64人、48人、23人,资助金额分别是:51.2万元、38.4万元、18.4万元。其余地市均有提交申请资料,较为积极配合开展项目摸底、资料填报等工作。
其中,30岁至40岁资助比例为24%,41岁至50岁资助比例为29%,51岁至60岁资助比例为30%,说明家庭中处于主要劳动力人口的患病几率较大,可考虑优先资助上述年龄段的患病母亲,更有效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其次,受资助母亲中患乳腺癌比例为61.6%,占比较高。2024年的项目可考虑针对乳腺癌的预防、检查、治疗等方面进行科普和宣传。
三、项目跟踪反馈
(一)开展志愿服务回访活动
为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启动志愿服务回访活动,并委托广东省汇德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具体开展活动。2023年开展了2轮志愿者招募,招募了64名志愿者,通过考核及筛选了26位志愿者组成的5支志愿者服务队,进行三轮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并在督导的指导下往清远、河源、惠州、梅州10个县32个村开展“农村母亲关爱工程”项目资助对象调研回访工作,共回访了32名受资助母亲。志愿者在总结会上分享了回访心得,在回访受助者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母亲积极面对的生活态度和围绕在她们身边源源不断的爱,这些爱来自亲人的关心、国家的帮助和社会的善意。志愿活动的投入和收获是双向的,志愿们为受访者带去温暖的同时,也体会到社会的人文关怀,对自身的成长非常有意义。
志愿者回访清远市连山县困难母亲。
志愿者在总结会上分享回访感受。
(二)加强实地调研项目
在项目实施期间,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领导带队组织开展调研慰问活动,前往茂名市、梅州市回访受资助的母亲,受助家庭激动地向我们表示,非常感谢爱心企业和基金会的资金资助,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更有信心和希望战胜病魔和生活困境。同时,与当地妇联进行座谈,了解项目在基层的实施情况和受助对象的评价,评估项目的实施和审核流程,进一步深化“农村母亲关爱工程”项目品牌。
回访茂名市受资助母亲
回访梅州市受资助母亲
(三)与合作方建议反馈机制
建立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与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的反馈沟通机制。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各方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项目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审议决定项目相关的各项重大事项。二是阶段性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各地妇联不定期向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反馈发放资助金的情况、受资助母亲的感谢信等材料,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也定期向捐赠单位书面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来源】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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