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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日前,河南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辖区内李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灌装白酒的企业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无证原料等物品,私自罚款40.22万元的罐装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2日,白酒被罚三门峡市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一仓库内存放有标识为河南东方国陶酒业有限公司字样的销售白酒产品、原酒、河南空酒瓶以及生产白酒所需相关产品等,企业当事人无法提供白酒生产许可证。无证经查,私自该仓库租赁人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罐装购买用于灌装散装白酒1.5吨,白酒被罚货值金额3万元;仓库罐装成品白酒货值金额1.022万元,销售货值总额4.022万元。河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三门峡市渑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12月26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假酒使用伪造产品商标和外包装,使大部分消费者难以辨别,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购,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春节临近,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农村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极大地震慑了假酒生产经营者,也对不履行查验义务的各类食品经营者起到了惩戒和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赵英男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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