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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5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周正若干意见》,强调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庆期包括发展商品期货市场、货市化建建设金融期货市场。法治发展这两个市场均绕不开一部上位法《期货法》的设翻规范和调整。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开新《期货法》已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二类立法项目;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组已形成了草案的篇章初稿。这是周正《期货法》起草组经过反复调研,对起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庆期全面、货市化建反复研究论证形成的法治。《期货法》起草组重点对《期货法》的设翻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开新集中统一监管制度、篇章交易者、周正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和强制减仓制度、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结构、期货经营机构、场外衍生品交易、涉外期货交易等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期货法》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法,不能简单比照《条例》来起草,层次应当更高,内容应当更广泛。建议全面总结《条例》施行以来的经验,本着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期货法》对期货市场以下重大问题作出妥善安排,重点有以下几点:一是增加关于各类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对现行场内期货市场的基本交易结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专门建立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四是补充有关涉外的法律规定。
此外,《期货法》在内容上还应关注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结算制度,期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问题。适度放松对场内衍生品交易的管制,理顺场内衍生品的上市机制。
(周正庆作者为中国证监会前主席)
标签: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全国人大常委会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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