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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王文郁)十年来,三个环境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场准入、辽宁市场竞争、推进市场消费“三个环境”建设,建设经济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果。三个环境记者日前了解到,辽宁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改革和监管两手抓、推进公平竞争和质量提升双促进,建设经济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体现新担当,服务发展在市场监管实践中展现新作为,三个环境走出一条具有辽宁特色的辽宁市场监管新路。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牢牢抓住商事制度改革有利契机,推进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共性诉求,建设经济抓前抢早、服务发展先行先试,早于全国2个月启动改革,注册资本由“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再到“照后减证”,实现了“多证合一”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证照分离”改革已惠及辽宁企业127.7万户。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优化准入政策,减少登记材料,简化登记程序,准入效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规范化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市场准入更加便捷高效,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注销“一网服务”等便利化改革趋于成熟。
建成辽宁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市场主体监管和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目录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休眠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企业快速修复信用,辽宁企业年报率达到92.5%;建成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辽宁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全面升级,业务平台、政务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体化审批平台等新系统上线运行,基本实现了业务和政务管理全覆盖,网上办公效能不断提升。
深入规范市场秩序
有力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治理,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梳理存量政策措施9万余件,纳入政策措施库8066件。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竞争治理,严肃查处原料药、社会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抓手,助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衔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省级层面督查考核。
跟踪关注新型垄断行为,及时警示反垄断合规风险,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推动相关领域反垄断指南落实落地,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建立竞争执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保护新兴业态合规成长空间,让市场监管切实服务市场公平竞争。
坚持规范和惩处并重,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督促国家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相继开展“铁拳”“网剑”“护苗助老”“校外培训”“神医神药广告”“红盾护农”“双打”“清无”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突出民生消费维权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十年来辽宁省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地方立法。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道德信用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乳制品、肉类、酒类等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守护消费”专项行动,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开展“3•15”主题系列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发布维权案例……辽宁省的消费维权工作打出一套活动“组合拳”。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实现12315一号对外,推动建立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以食品安全建设年为抓手,探索实施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建设各级应急队伍,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力以赴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防控疫情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提升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体制改革,风险隐患问题处置率和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率均达到100%。
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守住全省人民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守源头底线;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更大力度推动“放管服”改革,突出抓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质量品牌和统筹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王峰随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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